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use
GB/T 24001-1996
ISO 14001:1996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重大环境影响信息,制定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可为组织所控制,以及可能希望组织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它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向外界展示符合性;
d)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
e)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
本标准中所有的要求都适用于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性质、运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规范提供了提示性的指南。
对于本标准的任何应用,都应明确界定其范围。
注:为使用方便起见,“规范”部分和附录A中的条目采用了互相对应的序号,例如,, 。
2. 引用标准
目前尚无引用标准。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表现(行为)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environmental managernent system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环境表现(行为)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结果。
环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