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失控的童年
2007年10月,贵州遵义习水37岁的社会无业人员袁莉和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15岁的男友袁某3人商量,准备做“书包妹”的生意。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刘某、袁某先后在县城的3所中学和一所小学门口附近守候,将李瑜、康倩、王清等十多名中小学女生挟持、哄骗到袁莉家中卖淫。
“我不恨她,我最恨我爸!”仇怨的眼神与王清十三四岁的年龄十分不符。
王清是贵州习水公职人员性侵犯幼女一案的受害人之一。
在小姑娘的记忆中,4岁时,父母离婚,她被扔到乡下农村叔叔家里。初中到学校住宿后,爸爸除了给零花钱,从来不管她,就算她生病了,也很少来看她。倒是引诱她卖淫的刘某经常陪她聊天,说说心里话。
对于这些缺少家庭关爱的孩子,在遭受性侵犯的同时,往往会收到侵犯者或引诱者的礼物,如面包、糖果、书包等。由于还未形成成熟的判断力,这让她们很迷惑。
贵州习水案不过是湖面上投下的石子,激起了近期媒体对性侵害幼女恶性案件的关注。在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中,王清们的命运让人们惊异地发现,缺少家长有效监护的孩子往往是犯罪分子首选的猎物。
偶然中有必然
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人烟稀少。懵懂无知的留守儿童,大多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做监护人,还要承担一部分野外的劳作。这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绝佳的天时地利。
仅河南淅川县检察院对2005年以来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针对留守女孩的性侵犯案件就有21起。
很多单纯的孩子因智力和阅历限制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侵犯,甚至把性侵害认为是游戏。一位曾被老师性侵犯的孩子,以为这种行为也是上课。
中国自古讲究长幼有序,在孩子的心目中,大人,特别是熟人是不会侵害自己的。这些孩子,因为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一旦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甚至不少嫌犯是临时起意犯罪的。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方宝山说:“现在的进城农民工和市民,整天都忙于挣钱,却对教育孩子疏忽和监管不到位,平时很少坐下来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和防范教育。”
怎么可能要求他们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毕竟在中国传统的意识中,“性”是一个难以启齿的话题。从乡村走进城市的农民工并不等于接受了现代意识的城市化。这些一心跑到城里打工要改变命运的父母,整日忙于打工挣钱,无论把孩子丢给家里的老人,还是带在身边都无暇顾及年幼子女的相关教育。
家庭关爱的缺失,使有些孩子产生了性可以换感情的畸形价值观。有不少孩子被性侵犯后自愿与侵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同居。13岁的毛雨被强奸后,竟同侵害人谈起恋爱并表示不愿意告发。
“农民工都忙于挣钱,没空管孩子,这些孩子只要你给他点好处,他就会听话。”2006年陕西省破获的首例男童被猥亵和性侵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斌寻找的目标里面,80%是农民工的男童。张斌对自己的判断力非常自信:“我敢说10个孩子就会有l0个孩子跟着我去我的房子。”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在39个监护人实施性侵害案件中,29件发生在特殊家庭,比例高达74%。
但这个数据统计也许只是冰山一角。还有些孩子受到侵害者的威胁,不敢跟大人说;有的监护人认为这是见不得人的事,选择了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