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7
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1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3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5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制品。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设备工装()、原、辅材料采购(,)、工艺管理()、包装标识()、安全生产()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
;
。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注:,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1)、工艺文件()、文件管理()、采购文件();
2. 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安全生产();
,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本实地核查办法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负责起草。
本实地核查办法主要起草人:王朝晖、王微山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