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诉讼代理民事
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制作要点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
首部:
注明文书名称。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授权范围:
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尾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
题;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