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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感悟(四).doc

上传人:小泥巴 2017/11/15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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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挂职感悟(四)
农民迁房不易

2003年5月,进入了每年一度的防汛期。芜湖县全境有青弋江、水阳江、漳河穿越,大部分乡镇都是水网圩区。每年6月份,青弋江受长江水顶托,两岸圩田易于发生洪涝灾害。因此,春夏之交是芜湖县的重要防汛期。按传统分工要求,县领导都要在汛期前,到所联系的乡镇去检查圩堤的加固情况及其他防汛的准备工作。
陶辛镇是在一个椭圆型的圩堤之内。堤内有1万多亩可自流灌溉的良田和几千亩水面。过去,陶辛圩号称“铁圩”。1954年的长江流域的大洪水,使芜湖县全境的大小圩皆破,惟独陶辛圩未破。1998年的长江流域的大洪水,陶辛圩出现过重大险情,差一点儿破圩。为此,陶辛镇的群众要求全面加固圩堤。1999年,镇党委、镇政府根据群众的要求,吸收1998年防汛教训,决定将圩堤上的农户住房全部下迁,在圩堤上普遍加高1米,同时,加固护坡。此项工程对陶辛镇来说,是一项浩大工程,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每年加固四分之一弧的圩堤。

2002年的4月,我提前到陶辛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重点是看加固后的圩堤。在圩堤巡查中,我忽然发现圩堤上尚有一排农户住房。加高后的圩堤土已经把房屋周围埋下去一小截。我急问陪同我巡查的镇负责人,别的农户房屋已迁走,为什么这家房屋仍在呢?镇负责人向我解释说,据村主任介绍,这户人家已经在新规划的居民点分配有宅基地,但因为该农户资金短缺未能盖起房子来。正巧,这所房屋里走出一位女主人,年龄30多岁。我便上前询问迁房之事。她告诉我,圩堤上这栋房屋是他们兄弟两家的。村里要求他们一次性在新居民点按规划建成两楼四底的房屋,但她的家庭财力只能一次建成一楼四底,或两楼两底的房屋,并要求在楼旁预留今后能续建的宅基地。然而,村里不同意,此事一直被拖延下来。
弄清情况后,我边继续巡查圩堤,边与陶辛镇的负责人讨论这一案例。镇负责人向我解释农村住房建设的惯例。我认为,从圩堤上迁下来的农户经济状况不可能整齐划一,新居民点规划中,必须考虑各种不同类型农户的经济条件。对于经济不宽裕的农户,应当允许农户分次建筑,规划中需要给这些农户预留在政策范围内的可后期建设的宅基地。这种情况虽然过去政策未有详细规定,但县乡政府为了新居民点的整齐美观往往要求农民一次性按时间建成新住房。

回到县城后,我感觉到在陶辛镇碰到的案例可能在全县其他乡镇也会存在。于是,我就此事分别与县城建委、县土地局的负责人交换意见。我坚持认为为方便农户迁移住房,应当允许农户按自己的经济条件安排建房进度,规划中预留今后能续建的宅基地,不能给农民增加过多负债的压力。他们同意我的看法。6月份,在我第二次到陶辛镇检查防汛工作时,原圩堤上的农户住房已经迁移,他们兄弟两家的预留宅基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从这件事的表面看,是件小事。但从深处着眼,是乡村干部想为群众做好事,但却增加了农民的负担。现在全国各地,县乡村干部往往对新规划居民点,不但对农户建住房有统一进度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统一的式样、统一的房型,继而发生农村建筑文化单调,缺乏对农民自由选择的尊重等问题。
几年前,我参观过河南省的南街村和江苏省的华西村,给我的感觉是这两个全国著名的村都给村民统一规划建设和统一分配住房,并且是统一的式样、统一的房型风格。从更深层次思考的是,我国农村的居民点如果都是统一格式和统一的风格,那么到底是件好事还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