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一、诉讼上的证据
【案例】
问题1:什么是诉讼上的证据
——证据的法律属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问题2:为什么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
【案例】北大方正诉北京高术案
二、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
(一)诉讼活动的特质(与一般的认识活动比较)
诉讼的目的:公正解决纠纷
诉讼活动的限制因素:程序规则
诉讼活动解决的是“应然”问题
——诉讼不是单纯的认识活动,法官在诉讼中始终面临着价值选择与价值判断。
二、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
(二)程序独立价值
程序价值
程序自身品质的独立性
正当程序的内在品质
尊重、平等、保障参与
价值
自身
品质
对人的
有用性
价值
三、证据规则的价值取向
一、公平
构建公平的对抗机制,防止诉讼突袭
被告答辩义务第32条
证据交换制度第34条
讼争一成不变规则(第34条)
二、正义
证据的合法性
问题:
四、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
证明力
瑕疵证据
【案例】撕碎的欠条
·瑕疵证据补强规则
自由心证规则第64条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342条:“法律不要求陪审官报告他们建立确信的方法;法律不给他们预定一些规则,使他们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来决定证据是不是完全和充分;法律所规定的是要他们集中精神,在自己良心的深处探求对于所提出的反对被告人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护手段在自己的理性里发生了什么印象。法律不向他们说:‘你们应当把多少证人所证明的每一个事实认为是真实的。’它也不向他们说:‘你们不要把没有由某种笔录、某种文件、多少证人或多少罪证……所决定的证据,看作是充分证实的。’法律只是向他们提出一个能够概括他们职务上的全部尺度的问题:‘你们是真诚的确信吗?’”
【讨论】《证据规定》第72条、第77条
五、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第63条
分类学即分门别类的科学。“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也是系统演化。分类学也就是系统学。
分类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并考虑事物的主要特征。分类的结果应当有并列性、非交叉性。
——比如生物学上的分类,基于生殖隔离的准则,同时考虑了形态、地理和遗传学特征。(生物分类)
证据分类的意义:识别、运用
【讨论】如何给证据分类
证据的分类
【案例】陈某诉建行某分行储蓄纠纷案
《录像带鉴定结论》(摘录):
其一,录像带是原始带,没有被剪辑过;其二,经实验,各种型号点钞机点100元面值的人民币11000元耗时5~6秒,而录像带中点钞机点钞时间不足2秒,因此陈某交储的金额应为1100元。
【讨论】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