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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目录分表(政处罚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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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目录分表(政处罚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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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目录分表(政处罚类).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行政职权目录分表(行政处罚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处罚依据
承办机构
1
拒报或谎报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条1款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
监察支队
2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1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
监察支队
3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条2款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
监察支队
4
违反“三同时”制度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7条
监察支队
5
超标向大气环境排污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3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
监察支队
6
非法转让污染设备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9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9条
监察支队
7
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5条2款、29条1款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1条
监察支队
8
在供热覆盖区域擅建燃煤锅炉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8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
监察支队
9
未按规定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含铅汽油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4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4条
监察支队
10
未受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5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5条
监察支队
11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限于工矿企业)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6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6条
监察支队
12
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7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6条
监察支队
13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
门户网站
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