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犯罪论
第一编刑法总论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第四章犯罪概念及犯罪构成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了三种类型的犯罪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分类,犯罪构成的概念及特征,犯罪构成的分类,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本章关键术语】
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构成要件
一、犯罪的概念
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将哪些行为
规定为犯罪)
(刑法为什么
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
(刑法应当将
什么行为规定为犯罪)
犯罪概念回答三个
不同层次上的问题
(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1)在刑法典中不规定犯罪的一般定义
(2)形式的犯罪概念。强调犯罪的法律形式特征。
(3)实质的犯罪概念。着眼于揭示犯罪的反社会性实质。
(4)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犯罪概念。即将犯罪的法律属性和实质特征结合起来作为犯罪的定义。如我国刑法第13条。
(二)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 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1)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而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从而有助于把握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2)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
3. 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刑罚当罚性。
●但书含义
“情节”是指行为过程中影响行为的法益侵犯性与非难可能性的各种情况,如法益的性质、行为的方法、行为的结果、行为人的故意、过失、动机与目的等,但不应包括行为前后的表现。
“不认为是犯罪”,即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故司法机关不得以犯罪论处,结论是不构成犯罪。
结论:如果说刑法第13条的本文(即但书前的内容)从正面规定了什么是犯罪,那么但书则从反面说明了什么不是犯罪;正反两个方面相结合,使人们能更加准确的理解犯罪概念。
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的分类
理论分类
法定分类
(一)自然犯与行政犯
(二)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三)轻罪与重罪
(一)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二)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三)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四)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犯
罪
的
分
类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第二节犯罪构成
第三节犯罪构成
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梳理
对行为进行定性
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所作工作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