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孕产妇死亡监测
西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04月
孕产妇死亡监测
孕产妇死亡情况上报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的填写
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修改
孕产妇死亡情况上报要求
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和《昆明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孕产妇死亡的上报。
一、目的
孕产妇死亡监测的工作目的是:
1、通过监测继续了解全国及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动态变化规律及其死因分析特点;
2、根据全国不同地区的死因分析情况,进一步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策略,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改善孕产妇保健服务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1、监测对象: 监测地区内的所有孕产妇均为监测对象。
(1)本地户籍:监测地区内有正式户籍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妊娠的孕产妇。嫁入监测地区,但尚未上户籍者应作为监测对象;从监测地区嫁出,仍未迁出户籍者,不作为监测对象。
(2)非本地户籍:户籍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产妇。城市监测点,指本市城区以外的流动人口;农村监测点,指本县区以外的流动人口。不包括城区与城区、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口。
2、监测时限:孕产妇死亡监测时限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终止后42天内。
3、监测范围:城区以全区为单位;农村以全县为单位进行监测。
三、监测内容和指标
1、监测内容
(1)监测地区内的活产数;
(2)监测地区内的孕产妇死亡数合死亡原因;
(3)孕产妇死亡的地区和人群分布;
(4)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
(5)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
以《监测点活产及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体现具体内容。
2、分析指标和内容
(1)孕产妇死亡率;
(2)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3)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和影响因素。
3、相关定义
(1)孕产妇死亡: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
(2)活产: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
(3)孕产妇死亡率(MMR):指一年内每10万例活产儿中,孕产妇的死亡数。
计算方法:
当年的孕产妇死亡人数
孕产妇死亡率= —————————— x100000/10万
当年的活产数
(4)孕产妇死亡率的校正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区县、地市、省各级核实补漏后,应根据漏报调查发现的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漏报数对孕产妇死亡率进行校正。
3、孕产妇死亡上报流程:
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妇幼专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西山区妇幼保健中心专管员→分管领导和市级专管员。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的填写
一、填写的注意事项
。如属无监测地区正式户籍者(非本地),请在常住址中写出她的原户籍所在地(具体到省、市、县、乡、村名称)。
、圆珠笔。
,以免发生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