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是由【wawa】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和编制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事务等级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机构
2.2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2.3 指挥部主要职责
2.4 各工作组职责
3 应急程序
3.1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2临震应急的反应程序
3.3 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4 地震谣传应急处置反应程序
4应急结束
4.1 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
4.2 临震应急
4.3 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务
4.4 震后总结
5 后期处置
5.1 社会救助
5.2 善后处置
6 地震应急重点保障及打算
6.1 通讯联络保障
6.2 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打算
平常应急打算
6.4避难场所的打算
7 其他
7.1 宣扬教化
7.2 培训
7.3 奖惩
8 附则
9 附件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人员通讯录
1 总则
1.1 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了防卫及减轻地震灾难,爱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当进行,依据《济南市槐荫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办事处辖区内处置破坏性地震灾难和其他地震灾难的应急及救援行动。
1.3 事务等级
Ⅰ级(红色)特殊重大突发公共事务——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
Ⅱ级(橙色)重大突发公共事务——临震应急
Ⅲ级(黄色)较大突发公共事务——有感地震
Ⅳ级(蓝色)一般突发公共事务——地震谣传
工作原则
    街道办事处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难事务的主体。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亲密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机构
设立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灾难事务的应对工作。
2.2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依据职责设立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灾、社会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灾民疏散安置5个工作组,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当,副总指挥分别由3名副主任、办事处人武部部长担当。成员单位由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机关各科室、玉清湖教化办、玉清湖环卫所、玉清湖食药所、玉清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领导各1名组成。
2.3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建议区政府确定和宣布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并视震情建议区政府确定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殊管制措施;
3、统一指挥本辖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刚好驾驭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恳求区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协调跨辖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4 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党工办。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书记
成员:街道全部科室负责人、玉清湖教化办、玉清湖环卫所、玉清湖食药所、玉清湖派出所负责同志
负责快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震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确定事项;宣扬防震、避震学问,激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难,刚好平静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支配指挥部值班及处理地震信息询问等事宜。
2、抢险救灾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成员:街道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食药所、环卫所
负责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医疗机构,快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供应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刚好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有效措施,预防和限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3、社会交通治安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城市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农业办、政法科、土管所、玉清湖派出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要害部门的警卫、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殊管制措施等;帮助市区有关部门尽快复原被破坏的铁路、马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通信设施,保障交通及通信畅通。
4、后勤保障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党工办、财政所
负责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方法;管理抗震救灾的捐赠事宜;管理运用物资、善款;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
5、灾民疏散安置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社会事务科、人社中心、支配生育办、玉清湖派出所
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救济捐款金额;负责灾难损失的统计和评估。
3 应急程序
3.1 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Ⅰ级 红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时,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快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马上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马上启动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将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1)快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及已实行的抢险救灾措施,刚好提出恳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2)刚好编制《震情灾情快报》,供各级各部门领导参阅并作为宣扬部门报道依据;
(3)视震情提出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4)依据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授权,刚好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扬工作,激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难,刚好平静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4、抢险救灾组负责
(1)快速开展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难损失;
(2)快速组织、调集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帮助区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和部门的医疗机构,快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供应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刚好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有效措施,预防和限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社会交通治安组负责
(1)组织民兵帮助公安、交警维持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平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治安,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
(2)帮助市有关部门尽快复原被毁坏的水、电、通信线路、
道路、水库、码头、堤防等设施;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帮助市地震部门派出的现场工作队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
(4)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单位、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6、后勤保障组负责
(1)刚好接收、支配、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帮助区有关部门刚好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复原商业经销活动。
7、灾民疏散安置组负责
(1)快速安置疏散灾民于疏散、避难场所。
(2)帮助区有关部门开展震灾损失调查及评估;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震害损失等状况进行核实、报告,调配灾区房屋,供抗震救灾人员和灾民住用。
(3)帮助区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当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及损失状况;刚好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3.2 临震应急(Ⅱ级 橙色)的反应程序
1、召开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探讨、布置本辖区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临震预报区检查督促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遵照区政府指令实行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4、依据市政府发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预报区居民发布避震撤离指令;
5、帮助区有关部门和驻区电力、通讯、港务等单位对预报区内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难源实行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打算工作;
6、帮助公安部门加强预报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对党政机关、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组织社会和企业治保力气加强大型、重点企业(商场)的平安保卫工作;
7、帮助区有关部门在预报区内广泛宣扬防震、避震学问,刚好平静地震谣传、误传,维持社会安定;
8、帮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前期打算工作。
3.3 有感地震(Ⅲ级 黄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快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并马上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各组分管指挥马上通知本组成员单位,快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3、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有感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政府和区地震局;
4、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授权,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稳定社会;通过各种宣扬渠道宣扬有关地震、防震学问,刚好发觉和平静地震谣言。
3.4 地震谣传应急(Ⅳ级 蓝色)处置反应程序
发生地震谣传时,办事处应马上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会同区地震局快速予以平静和澄清。
4 应急结束
4.1 破坏性地震及严峻破坏性地震
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马上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全部救援力气。
4.2 临震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刚好通知有关方面。
4.3 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务
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得到批准后刚好通知有关方面。
4.4 震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刚好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将有关资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