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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中心-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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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中心-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

上传人:zhangkuan1439 2015/4/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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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中心-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网络机房整改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2014BHHX0217
二0一四年五月
目录
一、投标人投标前须知 3
二、投标人资格 5
三、投标人须知 5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询价文件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 7
五、评审方法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8
六、无效标及废标 9
七、签订合同 10
八、验收 10
九、质疑、答疑及其它 10
附件一购需求及设备清单 12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14
附件三投标函 15
附件四报价书 16
附件五规格响应表 17
附件六保证金退还声明(格式) 18
一、投标人投标前须知
尊敬的投标人:
1、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网络机房整改项目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2、投标人(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文件。
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网络机房整改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2014BHHX0217
3、项目性质:货物类
4、项目预算:
5、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及设备清单”一栏

1、交易机构: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投标保证金:2200元整(包河区会员单位持会员证复印件免交)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项“投标人须知”第8条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3、开户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
4、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5、银行账号:7941 0188 0001 0049 5000 01

1、投标文件必需胶装或线装。
2、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5日15:00时。
3、递交文件时须出示:①若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代表参与开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退还声明。

1、开标地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5日15: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人:马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5

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技术参数等技术条款由业主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九项“质疑、答疑及其它”一栏

评审方法: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项“评审方法及确定供应商”一栏
无效标及废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项“无效标及废标”一栏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 天。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四项“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投标资料”一栏
十一
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2、供货及安装期:设备需按业主要求于合同签定后(1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十二
项目付款方式:货物供货安装完毕经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十三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七项“合同签订”第4条
十四
1、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提交。
2、有分包的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标明第几包字样。
十五
质保期:叁年
十六
验收要求:各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其材料质量规格、施工质量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各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工作。若发现有违背招标文件、合同、商务技术标要求的情况,本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
十七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
包河区检察院胡工联系电话:0551-63503510
十八
注意事项: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在项目实施中未按合同履约、降低技术质量标准等违规行为,我中心将取消其项目参与资格,记入投标人不良信用档案,依据《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区资源交易市场。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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