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发展程序及所需材料
党员发展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本人已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培养条件的同志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总支审批,并在党内公布,确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其主要任务是:
①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要求对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表现,提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③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将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书面报告需提供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培养联系人等。一般每学期上报一批。)
3、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党支部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个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评议,考察意见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及时,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在考察期内,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要经常性的开展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进入党校进行集中培训,获得党校结业证,否则不能发展入党。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
党支部确定的培养人将考察情况每个季度填写一次。
5、召开群众座谈会党支部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6、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7、政审党总支
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申请人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事件中的表现;申请人家庭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审的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函调等。
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8、发展对象个人材料整理归档(具体要求附后) 党支部
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后和确定发展对象的报告一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9、材料预审党委组织部
审查培养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发展对象材料审查表。材料审查合格,发给《入党志愿书》。
10、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党支部
经党支部研究,报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天,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
公布公示情况,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讨论、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