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程序与要求
(供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用)
项目
内容
分工
时间安排
具体要求
全考试
考试资格审查和报名
申请人
3月下旬(具体时间与地点见网上通知)
(1)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士学位证书等。
报考对象:学士学位满三年者
学位办
负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
全国统考
学位办
4月下旬—5月
负责准考证的发放和考务工作。
申请人
5月
参加考试。
寄发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学位办
9—11月份
负责考试成绩单的寄送以及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课程学习
教师进修班(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申请人
办理注册前
参加教师进修班(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
学位公共政治课的报名、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
3月中旬
未修学位政治课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到学位办报名,参加由学位办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学位公共政治课学习和考试。
考试对象:研究生课程班学员或未修学位政治课的其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学位办
办理注册准备
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
3月1日到10日;
9月10日到20日
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介绍
申请人所在单位
3月上旬前;
9月中旬前
出具对申请人的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情况、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课程学习情况审核
院系资格审查小组
3月1日—10日;
9月10日—20日
对申请人在教师进修班(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和核实(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同等学力
资格
审查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
3月1日—10日;
9月10日—20日
申请人持(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已经院系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原件和复印件)(5)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其中一位应为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等材料,到学位办申请注册。
同等学力
资格
审查
(续)
课程学习情况复审
学位办
3月底前;
9月底前
根据申请人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复核和抽查其课程学习情况,提出是否需要补修学位课程等意见。
科研成果审核
学位办
3月1日到10日;
9月10日—20日
审核申请人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全国统考成绩审核
学位办
3月上旬前;
9月中旬前
学位办审核申请人的外考试合格证书。
学历学位审核
学位办
3月上旬前;
9月中旬前
学位办审核申请人的最后学历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要求:学士学位须满三年。
注册
办理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注册
学位办
3月1日—10日;
9月10日—20日
(1)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注册
(2)将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转到院系。
申请人
到财务处交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等。
确定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