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规划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
2008年7月
主讲人:张江平
一、背景、章节构成和主要内容
二、城镇定义、适用范围和规划范围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四、总则
五、主要技术标准的确定
六、城镇迁建新址选择
七、城镇迁建总体规划
八、城镇迁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九、城镇迁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十、城镇迁建施工组织设计
讲解提纲
一、背景、章节构成及主要内容
(一) 背景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的要求组织编制。
同时为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在对《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 5064-1996) 修订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 5064-2007)时,作为其配套性的规范之一应运而生。
(二) 章节构成
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规模与标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等章节。
(三) 主要内容
本规范是就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内容、深度、方法、工作程序等有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一、背景、章节构成及主要内容
二、城镇定义、适用范围和规划范围
(一) 城镇定义
本规范中的城镇包括城市和集镇。
城市:指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集镇:指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二) 适用范围
规范内容:规定了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原则、内容、深度、方法和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报告研究阶段、实施阶段的城镇迁建规划设计。
二、城镇定义、适用范围和规划范围
(三) 规划范围
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影响程度和移民安置的需要有:整体或局部迁建、以及新增设或合并的城镇
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与专业项目设施的界限划分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1) 相关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相关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 5064)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相关规范
《村镇给水设计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
《镇规划标准》(GB 50188)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
《防洪标准》(GB 50201)
四、总则
总则中明确了城镇迁建规划设计的主要任务、遵循的原则、分阶段的工作深度、组织程序、规划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一) 主要任务
包括城镇新址选择,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场地平整、基础设施、移民搬迁安置和城镇功能恢复的规划设计,并计算迁建补偿费用,编制规划设计水平年规划设计文件。
(二) 遵循原则
以现状为基础、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安全经济和依法守规。
(三) 深度要求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新址初步选择、初步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新址选定、迁建总体规划、迁建详细规划(含规划范围内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