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废料利用卡编制、更改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料利用卡编制,更改的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废料生产零件的依据--废料利用卡的编制,更改管理。
2编制原则和要求
在利用废料生产零件剪切下料时,废料利用卡可代替剪切卡使用。(当无废料,仍用板料生产时,按剪切卡进行下料。)
废料利用卡中,包括利用废料的零件的废料来源所填写的内容、材料、性质、料厚、毛坯尺寸、消耗定额,应与剪切下料卡、材料消耗定额明细表等工艺文件一致。
取消材料消耗定额的零件,“消耗定额”栏内应标注()号。
废料剪切图,要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尺寸要求。
产生废料零件栏填写时要与废料卡相符。
按工艺要求尺寸剪切的废料,均填写剪床名称和剪切工时,当仅需鳄式剪修废料时,不填写工时。
废料被利用率的计算:
a. 利用废料零件的车型和废料来源的车型一一对应时,可不考虑年纲领直接计算废料利用率。
b. 废料来源的车型满足不了利用废料零件的车型时,计算废料被利用率须考虑年生产纲领。
编制路线为:
绘制(工艺员)--校对(工艺组长)--审核(技术开发部部长)。
3更改
由于产品、工艺更改,引起废料利用卡更改时,由工艺员更改底图,换页,并在此卡右下角注明换页者姓名及日期。
4底图的保管及更改
废料利用卡底图统一保存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底图更改由工艺员执行,更改复制分发后,底图仍交回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5分发使用点
见“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工艺文件发放清单--材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