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doc

上传人:管理资源吧 2011/8/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规标题: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法规编号:
(1992)冶安环字第164号
颁布时间:
1992
制定部门:
冶金工业部
法规内容: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1992年4月1日   冶金工业部(1992)冶安环字第164号文颁发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冶金企业从事电离辐射
作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和GB870
3《辐射防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冶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
管理、健康管理和职业卫生教育。
本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从事伴有天然放
射性作业的一切场所和单位。
2 引用标准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5294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WF   01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3 术语
电离辐射
能够通过初级过程或次级过程引起电离的带电粒子或不带电粒子组成的,或者它
们二者混合组成的辐射。
放射性
某些核素具有自发地放出粒子或γ射线,或在发生轨道电子俘获之后放射X射线,
或发生自发裂变的性质,这种性质称为放射性。
天然放射性
天然存在的核素的放射性。
电离辐射作业职工
其职业岗位伴有电离辐射照射的作业职工。
个人剂量限值
个人在一年期间受到的外照射所产生的有效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的放射性核
素所产生的待积有效剂量当量两者之和的限值。
辐射源
产生或能产生电离辐射的物质或装置。
4 作业管理
电离辐射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第44号令办理许可登记。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电离辐射作业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经卫生、公安、环保和劳动等有关部门验
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后方可启用。
涉及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治理和伴有天然放射性的矿石
开采、选矿、冶炼等工程项目,必须在申请审查的同时,提交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和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卫生专篇,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保和
劳动等部门验收同意。
符合GB8702豁免限值的工作可免予办理许可登记。
电离辐射作业,必须符合GB4792规定的实践正当性、辐射防护
最优化、电离辐射作业职工个人剂量限值的基本原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应采用低毒性核素、低放射活度辐射
源和高防护性能的新技术、新设备。
伴生天然放射性矿石采、选、冶生产和可能发生空气污染的区域,应
采取综合防护措施、安装全面和局部送排风装置,使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年摄入量和放
射工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低于GB4792的相应限值。
从事开放型放射工作和大型放射性厂、矿应按照GB4792划定放
射工作单位类别及其工作场所级别,根据工作单位类别和工作场所级别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