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规标题:
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
法规编号:
(63)中劳护字第126号,卫防字第282号,中食联字第314号,粮油字第73号,财经制王字第1462号,统劳字第103号,会通字第40号
颁布时间:
1963
制定部门:
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
法规内容:
                   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
                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
          1963年7月19日  (63)中劳护字第126号 (63)卫防字第282号
     (63)中食联字第314号(63)粮油字第73号(63 )财经制王字第1462号
                    (63)统劳字第103号(63)会通字第40号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经周字216号批转国家经委“关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
井下作业工人的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中关于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指示,我
们除了制订统一的保健食品标准以外,各地应该本着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首先保证
危害健康严重的工种需要的精神,对当前保健食品的供应发放工作进行一次调整。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保健食品制度,是为了解决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增强
职工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由企业免费发给工人保健食品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
施。企业在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同时,必须首先注意从工艺上、设备上采取防止职
业病和职业中毒的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二、保健食品应该发给有显著职业性毒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并且
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工种。其范围包括下列5 类作业中符合享受保健食品条件的工
种:
,主要是指:(1)经常直接接触对人的内脏、神经
或血液系统有危害的铅、汞、锰、铬、铍、镉、锑、砷、磷、硒及其化合物的有毒
气体、蒸气和粉尘,苯、甲苯、苯酚及其硝基、氨基、氯化合物的蒸汽和粉尘,连
烃卤素衍生物的气体和蒸汽,四乙基铅、二硫化碳的蒸汽,以及有机磷农药、有机
汞农药的蒸气和粉尘等工种;(2)经常接触大量对粘膜有刺激性的氯、氯化氢、
光气、氟、氟化氢、硫化氢、氧化硫和氧化氮的气体,溴的蒸汽,萘、氯萘的蒸气
和粉尘等工种;(3)经常接触有化学窒息性的氰化氢气体和氰氢酸盐粉尘的工种。
不包括:(1)使用冷金属块和搬运桶装、瓶装毒物的工种;(2)接触仅对皮肤
有刺激性的冷沥青、生漆、颜料、染料、碱、石灰和石油等工种;(3)接触排氧
窒息的甲烷、二氧化碳、氦气和惰性气体等工种。
,主要是指从事含矽矿石、岩石的凿岩采掘作业,含
矽原料的破碎、碾磨、过筛、搅拌作业,石英喷砂作业,以及石棉开采、加工作业
等工种。不包括从事翻砂和水磨石英等作业的工种。
,主要是指直接从事接触放射线和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工
种。
、沉箱作业工种,主要是指专门从事潜水和在沉箱内作业的工种。
,主要是指热车间工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