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更好的做好自己的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中央电大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社会实践的选题及形式。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对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终审。
青岛电大根据中央电大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定社会实践的选题及形式。并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对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进行规定。各教学点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本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的原则,选择合理并可行的实习形式。
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应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为主,不同专业可有所侧重。内容的安排要能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通过实践对实际工作有所了解,同时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和能力。
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各试点教学点应根据中央电大和青岛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
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社会实践报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
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2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