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盈江县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2009年安排我县的油菜良种补贴,加快我县油菜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德宏州农业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8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德农通字〔2008〕197号)要求,结合我县油菜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油菜良种面积,提高油菜生产能力,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标,通过实施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覆盖率,提高油菜单产,增加油菜总产量,提高油菜种植效益。
二、主要目标
㈠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双低”油菜良种覆盖率,改善油菜品质,增强油菜产业发展后劲。
㈡提高油菜种植技术水平,有效增加油菜籽产量,提高油菜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㈢合理规划,优化布局,加快我县油菜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油菜籽市场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油菜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政策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透明;直补到户,指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户,确保让农民受益。
四、补贴范围及实施规模
㈠补贴范围:全县2009—2010年小春种植油菜的面积均纳入补贴范围。
㈡实施规模:按照州农业局、财政局安排我县的计划,2009年全县油菜良种补贴金额12万元。
㈢推荐品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补贴品种为:花油3、5、6号,云油1、2、3号等优良品种。
五、补贴标准
根据我县油菜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六、补贴对象及方式
㈠补贴对象:全县油菜种植户(含盈江农场)。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油菜的,按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㈡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与种植面积挂钩,即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种植户(含盈江农场)直接进行补贴。
七、实施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㈠核实油菜种植面积
补贴面积的公示与核实,采取油菜种植户(含盈江农场)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程序进行。
⒈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
油菜播种或移栽结束后,由村民小组组织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村民小组对补贴面积、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认真核实、核对、登记、汇总成册,并报送村委会。
⒉村(居)委会核实上报
村委会对所辖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经核实无误后汇总成册,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⒊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所辖各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定,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将结果在受益农民所在村按户张榜公示5天以上。凡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核对,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汇总,建立档案,并将汇总结果报送县农业、财政部门。公示内容包括种植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金额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⒋农业、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农业、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