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水利(水务)局,扩权县(市)水利局:
近日,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报送的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从审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市县没有认真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未按政策规定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出的实施方案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技术方案不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附图和附后水质化验报告不全等。为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和水平,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就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1、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07]1810号)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必须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对转借资质的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安全工程
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要单独编制实施方案,其他工程可打捆编制实施方案。每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模中央投资部分不超过3000万元。
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要求,方案中要将项目区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列入解决范围。
4、处理好计划解决人口规模和实施方案设计质量的矛盾。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如果解决人口规模过大,编制的实施方案难以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直接影响项目编制技术水平和建设标准,因此,各市、县(市、区)可以考虑减少本次方案的编制规模。
二、严格依据供水工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通知》要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要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各市县要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技术质量.
1、各地要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的原则,山丘区尽量利用地表水扩大供水规模,平原区、部分浅丘区突出建设集中供水工程,采取一乡(镇)一座水厂的规模方案,在水源条件允许的地方,供水规模可以考虑扩大至5至10万人。
2、要合理选择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区工程要有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典型工程设计要详细,每处工程要有水处理设施或消毒设备,建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明确等。规模水厂要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措施;配备发电机组和备用供水泵;要有避雷设施,对于千吨万人的水厂要定岗定员,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3、合理分析论证项目区水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说明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布、水质情况,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及利用程度。重点说明拟建工程的水源的可靠性。引用地表水的,在确定拟建工程的水量水质时,要对系列水文资料分析计算,保证按设计要求的保证率供水,并采取水源保护、水处理设施等措施,保证供水水质达标。开采地下水的,在确定拟建工程的水量水质时,要充分参照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水文地质资料,或者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