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粤贫办〔2009〕6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工作,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国家扶贫开发基本方针,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线,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全面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中心工作,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贫困户脱贫奔康步伐。
二、主要任务
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要求,建立覆盖全省的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建立动态档案。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市、区),要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摸清楚,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市、区)和镇有数据库,通过电脑管理,建立实时联网监测系统。二是建立帮扶台帐。县(市、区)、镇扶贫有关部门通过帮扶台帐,将挂钩帮扶的单位、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内容、帮扶成效等信息记录下来,同步录入电脑成为帮扶动态档案,跟踪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成效。三是建立扶贫信息网站,通过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反映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实现扶贫政务公开,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使贫困农户早日脱贫奔康。
三、工作步骤
(一)建档立卡工作先行。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扶贫办,要抓紧时间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同步录入电脑管理系统。市扶贫办要做好统筹、督促工作,确保在2009年9月中旬前完成数据录入和上传工作。
(二)同步建立帮扶工作台帐。
《帮扶记录卡》,由县负责发放、管理。《帮扶记录卡》由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帮扶单位的责任人分别持有。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按照要求并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帮扶记录卡》,由村负责人、贫困户主、帮扶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名,并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县、镇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记录卡内容录入电脑、存档、更新,建立帮扶动态档案。
。从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每个参加帮扶工作的单位、被帮扶贫困村、各级扶贫办(扶贫主管单位),要填报由省扶贫办统一制定的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格,逐级上报,实行动态管理。需要填写的表格共分为两种:
(1)季度表。为电子表格,由各帮扶单位填写。要求每个季度头一个月5号前报属地扶贫工作主管单位审核汇总之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
(2)年度表。分“甲、乙”两种。两种表格中,“元”表为原始表。甲种元表由被帮扶贫困村委会填写;甲种总表由镇、县、市扶贫办(主管单位)逐级填写。乙种元表由帮扶单位填写;“总”表为汇总表。乙种总表由帮扶单位属地扶贫主管单位填写。以上甲种元表为纸质表格;乙种元表为电子表格。两种元表均要求在每年12月25日前填好上报。甲乙两种汇总表格均为电子表格,填报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均要求各级扶贫主管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前核准汇总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同时加报纸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