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利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任务和目的
在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促使采购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二、专项检查范围
各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协调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水利部明确由财务经济司牵头,驻部监察局、审计室、预算执行中心共同负责,抓好日常管理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部还将成立检查小组,负责重点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本单位此次专项检查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四、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按照财政部专项检查的总体安排,我部此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8月结束。部属各单位在此期间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5月7日)
2008年5月,部召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布置动员会,传达财政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发放光盘,启动专项检查活动。
各单位按照要求,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提出本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的工作步骤和安排。将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9日前报送部预算执行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7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本单位2006 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其他有关情况。
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深刻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表1、表2和表7。各单位应于5月20日前报部预算执行中心。
对不符合自查自纠要求的,不认真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的,部将责令其重新进行自查自纠。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水利部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部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