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解决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努力为建设宜居城市和鄂西北中心城市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建[201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弘扬城管“四特”精神,遵循“三个不放过”、“五个在一线”工作准则,全面查找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纪律严明、形象良好、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队伍,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市城管系统全体执法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执法理念。将“为人民管理城市”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决纠正城管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彻底摒弃特权思想和官僚作风,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端正执法管理理念。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城市管理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坚决纠正重利轻责,随意执法,执法创收等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涉案物品的管理。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城市管理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盲点和死角。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1、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统一认识,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于2010年3月30日前上报市局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层层动员,深入宣传。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学习教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宗旨、形势和业务学习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