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界首市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了解和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现将我市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考核组织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监督考核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2、考核的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3月21日至3月31日上报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统计表审核备案)。
三、考核对象
市直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乡、镇、办事处等机关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依据公务员的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定。考核标准根据公务员的职位特点结合本机关的具体情况制定。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