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卫疾控[2009]7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39号),卫生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66号)要求,我省决定于2009-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为做好我省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推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深入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总体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进一步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二、项目实施范围
(一)对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分批补种乙肝疫苗。
(二)2009年,在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济源6个省辖市和永城、项城2个扩权市先期启动,完成462万针次的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三)根据儿童乙肝疫苗接种史,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既往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次;既往接种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接种3针次。
三、经费安排与管理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免疫规划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豫财办社〔2009〕32号)要求,乙肝疫苗接种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负责、共同承担。
(一)疫苗、注射器购置经费:中央财政本次共安排专项资金1109万元,用于疫苗、注射器购置。1109万元购置经费暂留省本级,由省卫生厅组织进行疫苗、注射器招标采购(附件1)。
(二)预防接种劳务补助经费:劳务补助经费按照3元/针次补助标准,由接种人群所在县(市、区)财政解决。
(三)宣传、培训等专项业务经费:宣传、培训等业务工作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保障此次群体性接种工作所需预防接种劳务补助经费,以及宣传、培训等专项业务经费。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及时拨付、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疫苗、注射器招标采购和供应。
-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3. 2009年10月5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将摸底调查情况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辖市在上报时需将扩权县、市的数据单列)。
(二)补种乙肝疫苗
1. 2009年10月31日前,先期启动地区领取疫苗和注射器,向补种对象发放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5)。
2. 2009年11月1日-2010年1月31日,先期启动地区完成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3. 2010年2月15日前,先期启动地区完成接种率评估工作,将工作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五、组织实施
(一)社会宣传和动员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有效提高公众的知晓率。
(二)人员培训
省、市、县级人员培训在接种工作开始前1-2个月完成。县级以下免疫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在宣传动员和摸底前完成。原则上由省级培训到县级,县级培训到村级。
(三)目标人群摸底
:在校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由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