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度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5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人事编制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竞聘,将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吸收到我县事业单位中来,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二是坚持按编制设岗,按岗竞聘原则;三是坚持阳光操作、社会广泛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普高10名,职高10名,初中10名,小学教师90名(含本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贫困县志愿者定向招录岗位2名)。
其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1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28周岁以内(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内(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11年6月30日止。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指具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其以上院校毕业文凭)。
5、小学教师职位限于本县籍人员报考。在本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服务贫困县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报考普高、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和年龄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职称以上、身体健康、教学能力突出的非本县在职高中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免于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报该职位考生中的笔试最高分。
7、本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服务贫困县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因素的,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学校或用人单位开除的;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7月14日)。通过公告、会议、广播电视、罗山
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罗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县政府西世序西路,仁和家园小区东门正对面)。
3、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72元。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身份证(限罗山籍职位的还需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1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统一印制的《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5、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或专业)。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持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我县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报考普
高、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基础知识。
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20分;报考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