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大学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代码: 100366 )
(一级学科: 口腔医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医学知识宽厚,口腔临床实践技能较强,医德优良,有一定口腔临床科学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口腔临床医师。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立志献身于人类健康和口腔医学事业。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口腔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口腔临床医学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三、学制:3年
四、专业主攻方向:
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牙体牙髓病学、口腔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学。
五、课程学习要求
最低总学分17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2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六、培养环节要求
1、课程学习:一般要求半年内完成。
2、临床轮转:原则上包括本专业科室在内累计轮转2年,总轮转科室不少于4个(含本专业科室)。每个临床科室轮转时间不少于3个月,医技科室轮转时间可以为1~2个月。
3、病例分析设计报告(开题):不迟于第2学年冬学期(12月底前)。
4、读书报告:读书报告至少 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做读书报告1次。完成累计4次计2学分。
5、中期检查:第2学年夏学期(5月底前)。
6、专科定向培养(导师所在的学科):不少于半年。
7、口腔临床决策能力计算机考试:第3学年冬学期(12月底前)。
8、毕业口腔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第3学年春夏学期(4月底前)。
9、论文工作及要求:论文工作要求在第3学年春夏学期完成(4月底前)。学位论文可以是具有新意的病例分析报告和文献综述,或是包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
10、发表论文: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七、其他
口腔临床能力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医学院医学院网站。
课程设置
类
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
上课
学期
备注
公共课
0520001
硕士生英语
2
32
秋或冬
学位课
0420001
自然辩证法
2
32
秋或冬
学位课
02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