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在各类工商企业从事市场营销管理和业务工作,在熟悉我国经营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国内市场营销及管理的惯例与规则的基础上具有市场调研及预测与决策的能力、营销策划的能力、市场开发的能力、创新意识及动手能力,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在各类研究咨询机构从事专业研究、咨询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修业年限:
授予学位: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双学士)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与训练,学生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市场营销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分析、解决营销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经营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熟悉我国经营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国内市场营销及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具有市场调研及预测与决策的能力;
6、具有营销策划与市场推广的能力、市场开发的能力;
7、具有创新意识及动手能力,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三、主要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消费行为学、市场研究、市场预测与决策、营销礼仪、推销学、商务谈判、分销渠道管理、国际市场营销、
广告学、公共关系学、营销策划
主要实践环节:市场调查、营销策划、毕业设计(论文)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5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15学分,计225学时;专业必修课21学分,计315学时;实践环节14学分,共14周(在主修专业实践环节期间或假期进行)。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非管理类专业学生修完第二学位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第二学位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符合授予学位的条件,在取得第一学位的情况下,经审查合格,即取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表
课程类型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英文名称
学
分
数
总
学
时
数
实
践
学
时
考核
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
考试
考查
四
五
六
七
八
专
业
基
础
课
0671019
管理学
3
45
√
3
06310001
微观经济学
3
45
√
3
0631002
宏观经济学
2
30
√
2
0621002
统计学
3
45
√
3
06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