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科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论文题目: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浙江纺织服装出口的影响分析
引言
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实行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政策措施。近年来,随着卷全球后,我国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政策已然成为各国调节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为研究出口退税与对出口贸易影响的显著性程度,本文从以下三方面的论述来为毕业论文的完成提供理论与实证的依据:一是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理论研究,二是出口退税政策的效应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三是出口退税政策对纺织服装业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本文以出口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为基点,以纺织服装行业出口为影响对象,对我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效应进行分析评估。
一、出口退税政策的理论研究
出口商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 or Export Drawback),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税收法律的规定,退还出口商品在其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出口退税政策是一个国家对出口商品免征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的间接税,或退还已报关离境的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种税收制度。[1]
出口退税的要点有二:第一,退税商品必须输出国外;第二,一般只是退还间接税,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退还流转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实施出口退税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国内间接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如实地反映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并且避免对跨国流动商品重复征收国内税,实现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作为一种特别的财政税收政策制度,出口退税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出口退税是一种涉外税收制度,需要国际间的税收协调;二是出口退税制度的设计以及政策的调整会对一国对外贸易发展、财政收支状况、经济总量及结构等产生影响;三是出口退税已成为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税负、不将本国税收转嫁给他国消费者”的课税原则。同时,出口退税政策又常作为一项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财政激励措施,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使用。我国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经历1988年、1994年两度变化,又通过1995年以来的调整,内容不断丰富,运作方式也日益复杂,但至今尚未没有形成一个相对规范和稳定的政策制度体系。
近年来,由于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频繁调整和出口退税率的多次下调,出口退税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加大。特别是在东南亚经济危机之后,出口退税己经成为我国调整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因此,引起了国内国外学者对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广泛关注。[1]
国内的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他们对出口退税的一些看法。茅于轼2001年在《出口退税未必合适》中认为出口退税会造成三种弊端:(1)出口退税会扭曲价格,导致资源配置错误,降低投入产出效率,对本国消费者和外国生产者不利;(2) 出口退税会造成,最后会形成国内经济结构的扭曲;(3) 出口退税会造成大量诈骗案件。他针对对我国出口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而对出口退税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2]刘剑文2004年在从间接税的转嫁性强调出口退税的必要性,指出出口退税作为一种宏观的调控政策,在各贸易原则所认可,是鼓励各国商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