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概述
海关监管货物
1、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
含义:是指 2、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
3、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二) 分类
一般进出口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
保税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保税物流货物
额定减免税货物:“特定货物、特定企业、特定用途”
暂准进出境货物:原状复运进出境
其他进出境货物:继续运往境外
报关程序
含义
海关角度: 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人角度: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款------提取或装运货物
基本程序
前期阶段(备案)
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备案、建立加工贸易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及申领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特定减免税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申领减免税证明
展览品: 进出境备案申请
出料加工货物: 办理出料加工备案手续
进出口阶段(凭证报关,办结相应海关手续)
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和装运货物
后续阶段(销案)
保税(包括加工和物流)货物:办理核销手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申请办理解除监管
暂准进出境货物:办理货物的销案手续
出料加工、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办理销案手续
三、电子报关及电子通关系统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含义: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区别
一般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般进出口是海关业务中的一项监管制度。
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后按照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若符合减免税的条件按照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照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就是保税货物。
(三) 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
3、海关放行即结关,可以直接进入流通领域
(四)范围
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祥见教材P88)
一般进口货物;
一般出口货物;
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口货物;
疑惑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不批准报税的寄售代销货物;
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赠送的进口货物/试车材料)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申报—查验—缴税—提取或装运)
(一)申报
(1)申报地点
货物类型
申报地点
条件
一般进口
进境地海关
转关进口
指运地海关
需申请
一般出口
出境地海关
转关出口
启运地海关
需申请
转为实际进出口的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货物
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
实际上是第二次申报
(2)申报期限
货物类型
法定申报期限
一般进口货物
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申报,申报日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向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一般出口货物
货物运地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申报
分批进口,集中申报货物
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
电缆、管道等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
定期申报
(3)申报日期
ⅰ先采用电子报关后用纸质报关的,以电子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为准;
ⅱ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上报的,以电子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为准;
ⅲ单独以纸质报关的,以海关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为准
滞报金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2) 特殊情况,撤消重新申报的滞报期
A、传输电子数据后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关单而造成撤消,再次重新申报,若产生滞报,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B、进口货物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的,经过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销同意,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C、超期未报的货物,被海关变卖后,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设备进境之日起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申报步骤
1、准备单证
基本单证
特殊单证
2申报前看货取样
3、申报
(1)电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