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放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安徽电大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对于其他类型学生,参照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
二、入学注册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专科专业须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者。其中专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课程开放专科可接受具有初中学历者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通过中央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
学生学籍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
三、课程注册
课程注册按学期进行。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均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新学期缴费注册的新课;再次注册指本人申请本学期重修重考的课程。注册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
学生在开学初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新学期报到和新修课程缴费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向辅导员申请重修重考的课程。学院教务科将学生新修和重修重考课程的数据录入
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课程注册结果反馈学生上网进行核对,在省电大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期课程注册数据。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课程考核
有关课程考核的要求,按照中央电大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成绩评定
课程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合成及其比例,按照课程的教学实施方案执行。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五、免修免考
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其学历层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均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历层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程序,按照《开放学院免修免考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须填写《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辅导员报学院教务科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后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后报中央电大终审,经中央电大终审批准后方可生效。
经中央电大终审批准同意免修免考的课程即可进行学分替换,替换的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免考”记载。
集中实践环节的课程不实行免修免考。
六、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
(一)休学
学生因某种原因申请休学或者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经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期间其学籍继续保留。
(二)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必须在学期开学三周之内向学院教务科提出复学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
(三)退学
学生可以自愿退学。具体流程如下:
,填写退学申请表,学院审核批准后,即可退学。
,学籍即告终止。
(含第4周)将学生退学申请报省电大教务处统一办理退学手续。
。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
(四)转学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拟转入的电大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时方可转学。转学包括省际转学和省内转学两种,但同一城市内不转学。省际转学需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由中央电大审批通过后,方可转学;省内转学需填写《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由省电大审批通过后,方可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到学院教务科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转学审批表。
(含第4周)将学生转学审批表到报省电大教务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转学后不需重新进行课程注册,已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