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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城中村”农民房买卖过户问题的建议.docx

上传人:qiang19840906 2017/11/30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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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由于路桥原来是建制镇,城镇周围大部分是农村。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大,“城中村”越来越多,许多村现已成为主城区的中心。人口的集聚使得“城中村”的日趋频繁。但是根据现行的有关政策,的买卖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方面是城市的发展促进了对“城中村”房产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这一矛盾使买卖双方纠纷不断,影响了社会安定。因此我认为,采取特殊政策解决“城中村”农民房产买卖过户问题不仅是打造“平安路桥”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对加快路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与国家政策并不矛盾。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解决“城中村”农民房买卖过户问题可以盘活农民资产,促进农民房产的保值增值,缩小城乡差别。允许“城中村”农民房产买卖,可以抑制城区过高的房价,这与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相一致。
二、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路桥区财政收入虽然每年两位数增长,,但依然不能满足路桥快速发展的需要。允许“城中村”农民房产买卖交易,可以增加几亿元的税收收入,这对加快路桥城市化,促进路桥经济腾飞具有重大意义。
三、城区农民房交易过户已得到实践的检验。1997年,路桥区曾出台特殊政策,解决了路桥大道及步行街沿线农民房过户问题。前些年,椒江等县市(区)也曾出台政策,允许农民房买卖交易,这些政策都得到了城乡居民的一致欢迎。
1、区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政策支持;2、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土地等级、税收标准和“城中村”农民房交易过户程序;
3、开辟特殊窗口,特事特办;4、根据“城中村”农民意愿,允许其房产在缴纳规费后转为土地出让性质,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民资产,增加地方税收收入。
 
直击农民房违法买卖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在宝安、龙岗等地,现有不少自建、抢建的正在出售,已有部分人购买了这种房子。
读者认为,在全市清查抢建私房期间,这些人还在大张旗鼓买卖农民房,是违法行为,是故意坑害消费者,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希望媒体关注此事。
报料人称,他住在布吉,近来街上有许多年轻人在派发印刷精美的传单,上面写着某某花园出售,有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两厅、等,价格便宜,还有蓝印户口赠送。他被这房的价格吸引,前往观看,发现所谓的“某某花园”都是刚刚建好的农民房、握手楼。
问及此房有否房产证,是红皮房产证还是绿皮房产证,售楼经理竟回答他说,户口才有红皮、蓝皮之分,他们的证肯定是正规房产证。报料者认为,这是违法抢建的私房,谁买谁上当。
记者暗访
农民房买卖生意兴隆
在报料人的引领下,记者日前专门到布吉探访,发现这种状况不仅存在,而且生意兴隆,许多售卖者拥有十多栋楼宇,数百个单位,专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俨然就是腰缠万贯的房地产开发商。
记者先来到布吉新三村,这里有一个“小区”的多栋“花园”正在热卖中。
楼前,一幅“新房特价销售”的大红横幅高挂,十分醒目,路口上,一群售楼小姐和售楼先生聚集在一边,见有行人走过并抬头张望标语,便立刻赶上来询问是否想买房,顺手递上一张售楼用的“开托罗”。记者接过一看,“开托罗”还挺正规,铜板纸彩色印刷,一面印着“××苑”的彩色现楼照片,及“全新现楼,手续齐全、即买即住配蓝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