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F[2012]101906号
采购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5
第四章评标方法 14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六章采购需求 43
第七章合同格式 45
第一章投标邀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采购人)委托,就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播电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的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汕头市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报网上发布。
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副本原件购买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2012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并递交;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邮编:
515041
电话:
0754-88166891
传真:
0754-88166891
联系人:
庄工
联系人电话:
0754-88166891
电子邮件:
shtbsc@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采购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联系人: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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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以有效保函、现金或汇票的形式递交。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
投标截止期:2012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28
:
(1)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2)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见承诺书格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200万以上(含200万元);或被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200万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正常;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