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5/32/EC号指令
2005年7月6日
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并修订第92/42/EEC号和
第96/57/EC号理事会指令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0/55/EC号指令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建立欧洲欧共体条约》,尤其是
其中第95条,
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提议,
注意到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1
执行《条约》第251条规定的程序2,
鉴于:
(1) 各成员国实施的与用能产品生态
设计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措施不一
致会产生贸易壁垒并扭曲共同
体内的竞争,或许因而对内部市场
的建立及其作用产生直接影响。各
国法律的协调一致是防止此类贸
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的唯一途径。
(2) 用能产品(EuPs)在共同体自然资源
和能源消耗中占有很大比例。它们
对环境也有其他许多重要的影响。就
共同体市场可获得的大部分种类产
品而言,尽管它们功能相似,但可以
发现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截然不同。
为了可持续发展,应鼓励主要通过对
环境负面影响主要来源的确定和避
免污染转移的方式,持续改善那些产
品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只要这种改善
不会产生过多的费用。
(3) 产品的生态设计是共同体一体化
产品政策战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
因素。作为一种预防性的措施,它
在保持产品功能质量的同时,通过
设计使产品环境性能最大化,为制
造商、消费者和社会整体提供了真
正的全新机会。
(4) 能效的提高—连同供选方案之
一,使电力的最终用途更为有效
—被认为对共同体达到控制温室
1 OJ C 112, , 第25页。
(OJ C 104 E, ,
第319页),理事会2004年11月29日共同立场(OJ C 38
E, , 第45页),欧洲议会2005年4月13日立
场和理事会2005年5月23日决定。
气体排放目标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电力需求是发展最快的一种能源
最终用途,计划在未来20-30年
得到不断发展,如果没有任何政策
行为来抑制这种趋势的话。委员会
在其“欧洲气候变化计划(ECCP)”
中建议的大量减少能源消耗是可
能的。气候变化是由欧洲议会和欧
盟理事会第1600/2002/EC号决议3
规定的共同体第六次环境行动计
划优中先考虑的问题之一。节能是
增加供给安全和降低进口依赖的
最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因而,大量
需求方面的措施和目标应予采纳。
(5) 在EuPs的设计阶段即应采取措施,
因为一产品生命周期内产生的污
染看来是在这一阶段决定的,产生
的大部分费用也可归咎于此。
(6) 应为实施共同体EuPs生态设计要
求建立一个一致性框架,旨在确保
那些符合要求且改善其总体环境
影响的产品的自由流动。共同体的
这些要求应尊重公平竞争和国际
贸易的各项原则。
(7) 制定生态设计要求时应牢记第六
次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的目标和
优先事项,也包括适当时该计划相
关主题战略下可实施的目标。
(8) 本指令寻求通过减少EuPs的潜在
环境影响达到高水平的环境保护,
这最终使消费者和其他终端用户
受益。可持续发展也要求恰当考虑
拟议的措施对健康、社会和经济的
影响。提高产品能效有助于能源供
应的安全,这是良好经济活动的一
个先决条件,因此也是可持续发展
的先决条件。
(9) 若一成员国认为,根据与保护环境
有关的主体需求有必要维持国家
的各项规定,或者根据该成员国在
批准适用实施措施后产生的具体
问题而基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新
的科学依据引入新的规定时,它可
以按照《条约》第95条第(4)款、
第(5)款和第(6)款规定的条件这样
去做。这些条款规定应事先向委员
会通报,并获得批准。
(10) 为了使改进设计而得的环境收益
最大化,也许有必要告知消费者
EuPs的环境特性和性能,并指导他
们如何以对环境友好的方式使用
这些产品。
(11) 作为第六次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
的主要创新因素,一体化产品政策
绿皮书中规定的方法旨在减少贯
穿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
影响。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即考虑其
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对
于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推动环
3 OJ L 242, , 第1页。
境改善具有很大潜力。应有足够的
灵活性,在考虑技术、功能和经济
因素的同时,使这一因素能够融入
产品设计中。
(12) 尽管一种对环境性能的综合方法
更令人期待,但在批准一个悬而未
决的工作计划时,通过增加能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