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
亲爱的客户:
您好!欢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信用卡!
只要您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信用卡购买商业客运大众交通工具票款或支付不低于80%的旅游团费,您即享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为您送出的高额交通意外险。
本服务手册将详细介绍您的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以及其它有关事项,请您详阅。
一、投保方式
只要您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信用卡支付您本人的:
1、全额商业客运大众交通工具票款;
2、不低于80%的旅行团费。
无需事先办理任何手续,当您成功申请牡丹信用卡之时即视同您已接受本行的赠送,便可免费获得本行为您送出的高额交通意外险。
二、被保险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信用卡持卡人为被保险人,主、副卡持卡人均同等享受本服务。
三、保险责任有效期限
在持卡人(即被保险人)乘坐商业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自被保险人从始发地进入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离开所乘商业公共交通工具时止。
四、保险金额
普卡:意外身故/残疾50万元人民币;意外医疗5万元人民币
金卡:意外身故/残疾100万元人民币;意外医疗10万元人民币
五、保险费用
本项保险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为持卡人提供的一项服务,保费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支付给保险公司,您无需另行付费。
六、保险期限
本项保险自工行系统产生相应的牡丹信用卡卡号次日的零时起至次年对应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有效期为一年。
七、保险人
保险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八、被保险人的信用等级变更
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金卡和普卡,如果牡丹信用卡持卡人由普卡升为金卡或由金卡降为普卡,持卡人的保险金额自工行系统中持卡人的变更信息修改成功之日起相应变更。
九、保险内容
(一)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乙方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乙方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不同时,给付较严重程度的残疾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的,视为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