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公共财产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对象范围
财物不包括人的身体本身,但包括从人的身体上可分离的部分,如血液、假牙。
、
(1)无主物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物主不明的地下埋藏物和隐藏物以及地下的矿产资源,并非都可以构成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2)财物本身具有非法性,也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如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犯罪人持有的赃物等。
注意
例证
1、甲盗窃乙非法持有的海洛因,价值较大。甲构成盗窃罪。
2、甲发现乙的汽车是盗窃所得(赃物),认为不义之财可取之而将乙持有的赃车窃取,甲成立盗窃罪。
(3)如果本人的财物处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使用中,或是处在邮政部门、运输部门的运输、邮寄的过程中,以及本人财产处在他人的管理、使用中,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皆为自然人犯罪。
主观方面是故意,多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章各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盗窃罪
抢劫罪
诈骗罪
抢夺罪
聚众哄抢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敲诈勒索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财产犯罪
取得型犯罪
毁弃型犯罪
转移占有
不转移占有
夺取型
交付性
暴力型
平和型
欺骗型
胁迫型
具有不法所得,侵占型
不具有不法所得,挪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