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年级主题班会
1、我们中国的法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那个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每天都受到威胁。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开始的。
2、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答:每年的12月4日
3、你知道吗?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是受法律保护的哦,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
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
案例一某小学五(2)班学生小伟和小科之间有意见。一天下课后,两人发生争吵。当时正是夏天,小伟穿了一件白衬衫在前面走,小科在他后面边走边吵。小伟心急说了句难听话,小科一时发火,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水向小伟身上扔去,把他的白衬衫弄脏了。小伟这样做是什么行为呢?
小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他用黑墨水弄脏了小科的衣服,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案例二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林,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年夏天,临近期终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在教室自己复习功课。小林身旁有一个比较胖的同学,大家都习惯地叫他胖胖。胖胖晚上在家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第二天睡眠不足,就趴在桌上打瞌睡。今天胖胖又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小林先是摸摸他的头,没有反应,又叫了几声,还是不醒。于是小林就用笔画胖胖的眼圈,结果把胖胖的眼睛刺瞎了。在这种情况下,小林的行为又是什么呢?
小林的行为是犯罪,属伤害罪。小林搞恶作剧,造成了胖胖眼瞎的终身残疾,后果十分严重。
犯罪:严重的违法行为就会构成犯罪。
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违法行为,又不加以改正,总有一天会由一般违法变为犯罪。
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比如说保护环境。我们有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
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还有不在墙上,路上乱涂乱画等等。我们一定要增强环保意识,学习保护环境的法律,为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次期末考试,别的同学都在答卷,丁丁却眼看着考试卷发呆,很多题都不会答。于是,他一会儿把头伸向前排,一会儿把脖子扭向后排,左顾右盼,并且用胳膊碰别人,用脚踢别人,要求告诉他答案。别人都在紧张地考试,哪有工夫管他啊!丁丁没法子,就把事先藏在课桌里的书拿出来找答案。监考老师早就注意到了丁丁不遵守考试纪律,并且已警告过他。这时看丁丁不再瞧别人,头一直低着,便走到他面前,见丁丁正在起劲地翻书呢。监考老师没收了丁丁的书和卷子,并让他退出了考场。丁丁对此不服气地说:“不就是违反了校纪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丁丁考试作弊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道路交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安全和交通环境的改善,我们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