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猪良种升级换代绩效自评报告
生猪良种升级换代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快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作,充分发挥良种增产增收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全面实施生猪养殖良种化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户自主购买、企业集中繁育、财政适当补贴”的生猪良种升级换代新途径。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乐市财政农53号文件,下达我县生猪良种升级换代1500头,补助金额15万元。每头补助补助300元,其中:
市财政补助100元/头,区县财政补助200元/头。为确保我县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程顺利实施,特向县政府申请配套资金,财政年初预算补助资金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逐步引进和更换现有能繁母猪,不断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不断提高肉猪产品质量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按照《乐山市级财政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农〔2017〕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全县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2017年开始实施,预计2018年结束,市县两级财政扶持300元/头,(市级财政100元/头、县级财政200元/
头)各级资金下达及时,确保准确兑现到农户,切实用于该项目实施。
2、资金使用。市农业局下达我县生猪良种升级换代1500头补助资金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0万元,共计45万元。我县实际换种430头,共使用补助资金12.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3万元、县级资金8.6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我单位在实施项目建设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要更换种猪的农户(场)需到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乐市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作换种申请表》,种猪出场时须出具完整的《检疫证》、《乐山市生猪良种工程种猪出场合格证》、出售种猪收据等凭证。农户在种猪引进后报当地畜牧兽医站派人(两人以上)到场核定并在《出场合格证》上签署意见,所在地乡镇兽医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部门申请引种补贴。县级部门按照供种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补助金额并公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