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引用财务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财务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分发号:
为强化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会计及有关人员的业务基础、核算、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素质,特制定本标准和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公司财务范围内的一切经济业务及临时性工作。
对象:财务全体人员。
二、考核原则、目的
原则:实行财务部自行考核,体现“德、才、勤、绩”。
目的: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基础、核算、管理、服务素质,规范公司财务工作,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三、考核的内容标准、措施
1、有关工作完成的最晚时间界限
(1)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
(2)总帐及各种明细帐于次月10日前完成登记工作,15日前核对相符;
(3)各种凭证按要求整理,次月15日前完成装订任务;
(4)公司内部各单位往来帐务随发生随核对,次月15日前完成对帐工作;
(5)公司会计报表次月10日前报出;
(6)各单位工资、提成的计算次月5日前完成;次月10日前上报工资表。
2、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考核标准:
会计工作人员:
(1)各种帐务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的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处理,不准推迟时间,累积月末处理的扣10元。
(2)各种内部单据的传递,工作人员应相互督促,按时传递,建立交接单制度,以便及时处理帐务,对销售产品提货联、材料出库单、材料入库单等单据,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0元。财务部之外涉及人员每发现一次给予20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屡教不改者,加倍扣除。
(3)对重要凭证、物品必须建立备查簿制度,进行认真登记,否则每发现一笔漏记,登记不全面,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一是原始凭证:取得的外部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财务规定,同时具备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会计人员对未经批准或超越签字权限报销的单据,不得擅自收留和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每发现一次扣5元,不准擅自借出款项,每发现一次50元,并限期追回,自制的原始凭证,同样必须符合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元。二是记帐凭证:填写认真、内容完整、凭证表面清洁、摘要明确、书写清楚、数字规范正确,所列科目(借、贷方)正确,附件张数相符、印章齐全以及记帐凭证所需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否则每错一处罚5元,发现记帐凭证错误,更正时应严格按照红字冲正法、补充登记法更正,并在更正凭证上注明“此凭证已在某年某月几—几凭证更正,金额多少元”,并加盖更正人员章或签字,否则,每发现一处罚5元。
(5)会计帐簿:一是帐簿启用:各类帐簿启用时必须按照启用表的内容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管人章,粘贴印花税票并注销,交接时登记好有关签字手续等,经查未按规定填写的每漏一项扣5元。二是帐簿登记:各类帐簿的登记必须按照其具体要求进行登记(详见会计人员工作条例等),做到帐面清洁、整齐、数字书写规范、正确、摘要明确,对出现记错帐,应严格按照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并加盖更正人章或签字,严禁在帐簿上利用刮、擦、挖、补、改的方法改正差错,否则,每出现一笔罚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