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大一统帝国的规制与运作绪论
一、大一统帝国的开创
:秦始皇26年(西元前221年)吞灭六国,建立第一个帝国
:议定帝号,自称始皇帝,开创了皇帝制度与官僚体系
:废封建,行郡县,建立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箝制士人的言论,将道统置於政统之下
:统一度量衡、钱币、车轨等法度与文字
:六国⌒蝌蚪文(古文);秦国⌒大篆
,有助於国家的统一
二、大一统帝国的规制
,奠定了政治、文化、社会、经济、民族、疆域等各方面立国的基础
,之后各朝代的政治社会结构,大致是维持其基本体制不变
第一节封建与郡县制度的演变
一、春秋战国时代郡县的出现
、宗法与井田制度,化整为零的分散统治
,非真正统一的国家
:郡,指君主的邑;县,象徵君主遥领的土地
:,农民成为直接负担徭役租税的「编户齐民」
,国君应用谷禄雇聘官僚取代世袭的贵族
,往往设郡县直接统治
:晋最早设置,楚、秦等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边疆防务,亦跟进实施
:(1)实施更盛;商鞅变法后,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
                (2)秦於新占地区设郡,长官为「守」,范围较县大,兼有军事守备性质
(3)其后郡的权责转以民政为主,下辖若干县,郡县制度乃形成
二、秦始皇的废封建行郡县
:王绾倡分封诸子为王,以收威镇之效
:李斯认为封建将重蹈周朝诸侯自相攻伐的覆辙
:,采行郡县制
,李斯奏请「焚书」以禁绝其说,郡县制确立
:郡守⌒行政;郡尉⌒军事;监御史⌒监察郡务
:县令(县长)、县尉与县丞
:⌒宣讲法令并教化民众
⌒徵收赋税及审理诉讼
⌒治安捕盗
:设亭长,掌管治安,类似今之地方派出所
:由里正掌理地方行政及户口
,国家因而掌握稳定的赋税、徭役与兵源
「上计」,使天子能直接统治全国,行中央集权
,赵高当权,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六国后裔随即响应,自立为王;六国后裔仍眷恋旧制,
  以世族为优越
,诸王彼此猜忌不安而转相攻伐,终为刘邦安享其成
三、汉初的郡国并行制
:,但易使皇室孤立无援;封建制度有助於屏障王室,但易生内哄
,并有白马(刑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但惠帝时,
  吕后称制,大封诸吕为王,打破此誓言
:,统御众官
,仍置郡县;王国内亦设郡县,但租税徭役和军事政权均操於诸侯王
:《治安策》,建议:「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
,如分齐为六、淮南为三
:(吴王刘濞)愈骄横乱法,晁错建议以武力削藩
「七定,诸侯国的实力大为削弱
(1)诸侯不得治理国事,仅能衣食租税
(2)减缩王国政府编制,重要官员均由中央任命,完全不具行政权
:「推恩」、「众建」政策
,郡县成为大一统帝国的地方行政规制
:国君英明,自易统制全局,开创盛世;一旦君主幼弱昏暗,因无宗室夹辅,大权易为亲近的外戚或宦官所夺
四、封建制度的复活
:⌒武帝鉴於曹魏缺乏宗室辅佐,造成王室孤立,而导致灭亡,所以大封宗族为王,并派他们掌握兵权
⌒惠帝时的八王之乱,更导致五胡乱华
:⌒太祖为确保帝国长存,分封诸子为王,分镇各地
⌒惠帝时,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自立为成祖
第二节君权与相权的消长
一、皇帝制度的成立
:君主拥有至尊的地位与绝对的权力
:「王」是人间最尊贵的称号,「帝」是天上最高神的尊称
:七国相继僭号称王,王的称号已非人间至尊
:自认「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定尊号为「始皇帝」,成为中国传统帝制时代最高统治者的尊号,也是国家统一的象徵
,包括官吏任免、军事、律令等,集天下大权於一身,如虎符调兵制度,正是皇帝独揽军权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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