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是由【小健】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工程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质量: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方式:
工程以大包方式进行承包,其中包括主材、辅材、人工、设备(此 种承包方式提点为2阻。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
第四条报价方式
1、 将2赁1」润直接加收在单个项目之内;
算出清工、主材、辅材等成本价格之外另加收2防1」润;
3空调及厨房烤箱、电磁炉由公司单独采购,承包方工程部负 责协调安装。
第五条发包方工作
开工前 日,发包方与承包方对接并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协助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协助承包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配合承包方进行工地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承包方工作
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 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 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 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 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因此侵害第三人合 法权益的由承包方负责贝首偿。
施工中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 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 品的保护。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及责任
施工前期承包方与发包方研发部确定饮料设备及基础设施铺 设时间,施工中期与发包方研发部对接定店招牌与店内宣品到制作及 摆放形式;
施工尾期与与发包方电脑部定弱电设备安装时间,与运营部定 完工时间及搬家时间;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 期不顺延,由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承包方提供的主材、辅材、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 的合格广"品,并标注品牌。
由承包方供应的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 损失,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 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4凡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 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第九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
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进行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前通知发包 方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发包方未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发包方 可以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由此造成的复检费用由承 包方承担。由此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 工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验收 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 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十条工程设备材料使用划分
原属承包方施工队长刘其春所有设备工具,应该返还。
其他在之前施工中所用坏的设备工具应折价返还或以现有发 包方所购工具相抵,其余发包方所剩工具由发包方评估后折价卖给承 包方工程部。现有库房暂时由承包方工程部使用,发包方若有它用, 应在15天前通知承包方工程部。
所剩物料、厨房设备等库存,在日后施工当中用完并折价返还 于发包方。
第十一条工程对接与工作流程
在每个工地开工前期,承包方与发包方市场部对接前期户型、 尺寸,基础设施。
在每个工地开工前期,承包方与邱总对接定大体装修意向。
承包方负责制作工程预算与装修方案,并与店面负责人协调确 定后厨设备摆放流程,将预算方案上报给邱总及财务(如有变动,其 间调整),经发包方确定后进行施工。
承包方负责将做出的预算、方案、施工排期表交与承包方。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款、利润结算方式的约定
首期:承包方进场之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总价款(此部分 所结货款为成本价格,不含利润的20%下同。)的6C%;
中期: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总价款的3必中期为总天数到中 间日期;
尾期: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总价款的1%尾期为工程竣工之 日;
利润结算方式:验收完工结算15%六个月后结算2. 5%一年 后结算2. 5%合计2C%
施工完成后公司派人进行验收,验收问题需在3日内解决。工 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
第十三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 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 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工程维修
工程维修将采用所有店面的包月形式,每月2000元整,由发 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部。
材料费部分在承包方工程部进行店面维修时以成本价格从店 面收取。
第十五条责任承担及违约责任
由施工原因所导致的人身安全事故及财物损失责任由承包方 方全部承担,反之则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由施工期间造成到综合执法、环卫局、市容委、消防等部门 所产生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发包 方元违约金。
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 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 损失。
第十六条工程人员分配
承包方工程部负责人剥离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提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判。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包括战争、地震、火灾、动乱、罢工等不可预测的事故,或 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 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 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提交发 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若双方不能签 订协议的,按照现行行规、惯例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二十条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工程预算书;
其他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