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法学论文]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doc

格式:doc   大小:51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法学论文]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7/12/10 文件大小:5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法学论文]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学论文]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
;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保护,法治,规范,立法
一、市场经济概述及特征
市场经济即指充分发挥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资源的配置。其发展就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寻求利润的最大化。没有自由,就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不是能够自我保护和保证的,它会受到来自多个方面的破坏:相对的市场经济主体对自由的侵犯,自身对于自由的滥用,政府或者国家对于个体自由的侵犯。
市场经济是具有二重性的,既具有利益原动力和竞争机制所驱使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价值规律所蕴含的一定自我调节能力;又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时滞性、波动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消极方面,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国家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政府运用所设法律进行适度的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是现代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市场调节和法律保护,二者纵横结合,成为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两翼。
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从历史因素上讲,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正发育于90年代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面临的发展条件迫切需要法律保护。这主要是表现在与世界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在其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问题上。由于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已历经数百年,我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从半封建、半殖民跃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再加之以往“左”的错误的影响,使我国的市场发育至今还不充分,市场机制不成熟,长期计划经济的固有模式、传统****惯和观念都具有顽强的抵抗力。
从我国现状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例如,经济欺诈现象较为严重,逃、废债行为相当普遍,债权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金融诈骗、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仍较为猖獗;假冒伪劣商品愈演愈烈,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危害了许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依然存在,并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建立。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也给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
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可以有两种手段供我们选择,一种方式是强化行政管理、扩大行政权限、加强行政处罚;另一种方式是强化法律规范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前一种是行政手段,后一种则是法律手段。当前单纯依靠强化行政手段来治理混乱秩序并不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尽管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仍处于从集中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政府虽然在很多方面采取了各种简政放权的措施,但政府享有的行政权限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比,仍然过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行政权力不是应当强化,而是应当逐渐弱化,这一点已经形成了社会的共识。
法者度也,只有靠法律的力量才能制衡作为权力主体的国家(政府)的干预与作为权利主体的市场参加者(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使之均不失度、越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