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田径运动会
 
 
秩序册
 
 
 
目录
一、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大会须知
三、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
四、运动员守则
五、裁判员守则
六、组委会名单
七、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八、仲裁委员会名单
九、精神文明奖委员会名单
十、大会裁判员名单
十一、各代表队名单号码对照
十二、大会活动日程
十三、竞赛日程
十四、竞赛分组
十五、参赛人数统计表
十六、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最高田径记录表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日期:2013年9月26日-----------9月27日。
2、地点: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场。
二、参赛单位和分组:
1、参赛单位: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工会。
2、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共十一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组(共十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铅球。
四、参赛办法:
1、以各系为单位,各单位只限报男女各一队。
2、运动员人数:每队最高限报男女各30人。
3、每队每项最高限报5人(接力限报一队)。每人最高限报2项(接力不计)。各单位报名不符合规定者,大会有权删减。
五、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本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或团体参赛资格及成绩,追回奖品,追究有关责任人,通报全院。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补充规则”。
2、运动员佩带号码布(胸前),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3、凡已正式报名的项目,运动员必须参赛,不得随意弃权,如因病伤不能参赛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否则将从该单项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4、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破院最高记录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记录加18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单项取前八名次按9、7、6、5、4、3、2、1计分,破院最高记录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记录加18分。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项目,取前6名;不足6人的项目,取前4名。
2、运动员在比赛的任何赛次中,打破秩序册公布的记录,均予以承认,运动员在一个比赛项目中,无论破几次记录,只加一次破记录分。
3、团体名次分别取男女前四名,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遇相等由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4、道德风尚奖3队。
八、报名:
1、各系应按《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和运动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加盖各系公章。连同医院检查证明和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据及纪律保证金500元和号码布押金100元(如参赛期间没有发生违纪问题,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一同交体育教研室。截止日期:2013年9月20日下午五点。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2、各单位报名时,交全体参赛运动员一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单位,姓名,参赛项目,办理参赛证。一并交入场解说词。
大会须知
本次大会的宗旨是“团结、友谊、公平、竞争”。因此,要求参加比赛的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应认真遵守运动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大会期间,运动员必须胸前佩带号码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必须交验学生证,方可参加比赛。
检录时,提前20分钟点名,三次点名均不到者,以弃权论处。检录后,由裁判员带入比赛场地。比赛后,由裁判员组织退出比赛场地。
没有比赛和裁判任务的人员,不得在场内行走、围观,不得领跑,违者取消被领跑人在该项目中的成绩。
竞赛日程所列出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均为发枪时间。比赛期间,运动员项目如发生冲突时,应先向田赛项目裁判员请假,先参加径赛,后参加田赛。
如有破记录者,要保留现场和所用气械,待裁判长核实签名后有效,否则,不算做破记录。
报名人数在8人和8人以上,取前6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取前4名报名人数不足4人取前1名。
运动会期间,发生有关竞赛的争议,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时间应限定在有争议的项目结束后30分钟之内。如对其它各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证据。
各代表团及观众应按大会指定的位置入座,不得携带易燃物品进入观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