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法论纲
「摘  要」企业法是规定企业在设立、住址形式、运营、解散等制度方面的法律,而我国现阶段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但是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本文就我国建立中小企业法的必要性及其基本方面作了论述,并结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导条件下国有和集体主体投资经营中小企业不能自发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实际,认为我国中小企业法除了对中小企业进行保护和扶持外,还应把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限制放在重要位置上。
「关键词」企业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法,产业政策法,经济法,;
企业法的概述及作用
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法律的角度讲,企业是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法是以确认企业法律地位为主旨的法律体系,因此,广义企业法应当是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包括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包括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包括按照有无涉外因素划分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目前中国现行企业法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所调整。
企业的一般经营活动通常不属于企业法调整的范畴而由其他的部门法,如:合同法、竞争法等予以调整。然而,企业是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国家须对企业的组织与行为进行必要的协调、引导、监督和服务,以法律对企业行为予以必要的规制及调控。企业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多数也由企业的章程和内部规章来规定,国家不予干涉,企业法不予调整。然而,企业内部的一些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制的经济关系应由企业法予以调整,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等等。企业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1. 国家对企业的规制及宏观调控关系;2.
企业的内部组织关系。3. 企业经营过程中部分涉及社会整体利益需由企业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问题
在当今世界经济呈现企业大型化、集团化趋向的同时,中小企业也从未沉寂。它的规模小、竞争和创新意识强、经营灵活,可以在适合其经营的领域进退自如,在创造就业机会、活跃经济、增加出口、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及改善市场结构、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经济和社会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受到国外产业界、政府、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并渐成国内的研究热点。
在我的中小企业超过1000万家,占我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左右;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以其活力和成长性为我国经济的增量发展提供了主要动力,为经济改革提供了实验园地,并创造了最多的就业机会。重视发展中小企业,也是适应我国对国民经济的管理由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转化,政策的覆盖面由过去主要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延伸到全社会的需要。中小企业的优势和劣势都源于其规模的“中小”,“船小好调头”,但也容易遭受风浪袭击。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中,中小企业往往是竞争的弱者。它们不仅在资金和信息的取得、市场影响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而且还经常受到大企业的排挤和打击。而且,我国长期以来是按所有制、行业和地域等对企业分类,相应地形成不同的政策待遇和管理措施,很少将包容不同所有制、行业和地域而一般地区别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