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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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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奖励目的
第一条为加速实现包装科学技术现代化,奖励为在包装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从事包装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受中国包装总公司委托承担上述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一、应用于包装领域中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包装设计(工业设计)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本行业先进,经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二、新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技术,经实践证明能有效地指导或应用于科学管理和生产实践的应用成果,包括为各级部门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对推动包装科学研究、技术进步、生产建设有重要作用的情报、标准、计量、分析检测等方面的成果.
四、为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理论及学术意义并能指导包装生产和技术研究的应用理论成果
.
五、在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包装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明显效益的成果.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四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定评定:
一、科学技术水平及技术难度.
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
第五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分为三等,并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状和奖金奖励
奖励等级荣誉奖奖金
一等一等奖荣誉证书、奖状六千元
二等二等奖荣誉证书、奖状四千元
三等三等奖荣誉证书、奖状二千元
第六条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七条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应按其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对获奖项目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凡已获得过某一级奖励的项目,在依本办法奖励时,其奖金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八条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推荐手续
第九条项目推荐须使用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秘书处制定的《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其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第十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应由项目完成单位报送项目下达单位,并逐级上报.
一、中国包装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推荐的项目,报总公司主管归口部门审查后报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推荐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包装主管部门(或包装公司、包装办公室)审查后,报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部.
三、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按上述渠道组织联合上报.
第五章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由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的委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专业评审组,预审、审定及推荐项目.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部.
第十二条专业评审组负责审定、推荐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并提出对所推荐项目的审定、,上报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核准、审批.
第十三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经评审委员会核准审批后,报中国包装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布.
第十四条获奖项目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予撤销奖励,追回荣誉奖及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第十六条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另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包装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一、推荐
1.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并提出审查意见.
2. 推荐时必须如实填写中国包装总公司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及附报以下文件.(推荐材料及附件要齐全并装订成册)
(1)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证书及其它同类性质的证明文件,各级技术标准的批准证明文件,各级技术标准的标准证明文件.
(2)由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3)成果应用于生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