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民政局“十一五”时期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县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开拓进取,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务实运作,紧密联系“依港XX县、工业强县、生态XX县”的发展战略,扎实履行好“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责,主动投入海西建设,发扬民政有作为的作风,切实加强民政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在巩固中谋求新的发展,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十一五”期间计划确定的目标,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我县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平安和谐,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作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XX县”;被省民政厅和老区办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老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委表彰为基层先进党组织,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表彰为老龄工作和扶残助残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机关科级绩效考评先进单位;中共XX县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平安单位”、“残疾人先进单位”和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同时,县军休所被民政部表彰为“和谐军休家园”和总政治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军休系统先进单位”。现将把我们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障功能逐步完善,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1、依法规范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加强低保工作管理。我们坚持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安定、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为民谋福祉,严格审批程序,准确认定困难对象,按照应保尽保,该退则退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保障标准:五保户由201X年的83元人·月提高到现在140元人·月;农村低保由201X年83元人提高到现在100元人·月;城镇低保由201X年170元人·月提高到现在200元人·月。并执行动态管理,进行对农村低保1次重新评定和4次滚动管理,城市低保每年进行一次动态管理,努力为城乡困难群众排扰解难,至目前全县已纳入审批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