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
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X〕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X-2017年)》(浙政发〔201X〕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X-2017年)》(湖政办发〔201X〕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
5) 浓度比201X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7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1X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X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1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