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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潜伏期、隔离期与观察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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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潜伏期、隔离期与观察期.doc

上传人:urbree36 2017/12/12 文件大小: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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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观察期
病名
潜伏期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常见最短至最长
病毒性肝炎
甲型
30d左右
5~45d
自发病之日起3周
密切接触者检疫45d,每周检查ALT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1周内应用有效。
乙型
60~90d
30~180d
急性期最好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 携带者处理。有HBV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
急性肝炎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d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丙型
40d左右
15~180d
急性隔离至病情稳定。饮食行业与幼托人员病愈后需HCV R阴转方能恢复工作。
同乙型肝炎。
丁型
重叠感染
混合感染
3~4周
6~12周
同乙型肝炎
同乙型肝炎
戊型
40d左右
10~75d
自发病之日起3周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60d。丙种球蛋白注射无预防效果。
脊髓灰质炎
5~14d
3~35d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d。第一周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二周以后消化道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d。观察期可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
霍乱
1~3d
数小时至6d
腹泻停止后2d,隔日送大便培养1次,连续3次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应医学观察5d,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观察。
细菌性痢疾
1~3d
数小时至7d
急性期症状消失,粪检阴性后,连续2次粪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7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间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解除观察。
伤寒
副伤寒甲、乙副伤寒丙
8~14d
6~10d
1~3d
3~60d
2~15d
2~15d
临床症状消失后5d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15d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23d,副伤寒15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方能工作。
阿米巴痢疾
7~14d
4d至1年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找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接触者不隔离,但从事饮食工作者发现本病时,其他人员应作粪检,发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者应调离饮食工作。
流行性感冒
1~3d
数小时至4d
热退后2d解除隔离。
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医学观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早期隔离
病名
潜伏期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常见最短至最长
麻疹
8~12d
6~18d
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至退疹时或出疹后5天。
密切接触者而未进行疫苗接种的儿童医学观察21天,并应用丙球蛋白。曾接受被动免疫者医学观察28天。
猩红热
2~5d
1~12d
发病后6天。
接触儿童作咽试培养,可疑者隔离治疗。
流行性腮腺炎
14~21d
8~30d
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左右。
***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3周。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3d
1~10d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医学观察7天,密切接触的儿童可服磺***或利福平预防。
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