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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doc

上传人:博大精深 2015/4/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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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象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11XSZFCG247GG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1XSZFCG247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 象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LED电子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资格的厂家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特约经销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5)通过3C认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或厂商,均可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无资质单位的挂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银行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zbtb 或/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3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4、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史喜乐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1XSZFCG247GG
项目名称:象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URL:/zbtb或http:// /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4
付款方式: 所有设备供货完毕正常运行合格后付清总款额的95%,5%作为质保金正常运行一年后结清货款。
交货期限: 根据土建进度供货。
交货地点:象山县第三中学
5
采购人:象山县第三中学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史喜乐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3时5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3日13时5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
9
投标书价格标4份,技术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银行汇票、支票)
11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县第三中学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