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建设半年总结
**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宁化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我局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化解各类矛盾,为我县项目工作、高速路建设、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1、继续深化巩固“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第二批“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布置,在08年的基础上县局要求今年创建 1 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6 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 60 个示范调解员,通过示范活动,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现我县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已达80﹪以上,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已达90﹪以上。
2、健全调解机制,提高排查调处实效。为了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从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预警机制、运行等几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抓网络,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县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乡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平安中心户长为基础,在每个村、社区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明确一名调解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二是强化制度,严格督办,建立了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 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处理、有结果。
抓预防,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县局在6月17日为庆祝《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组织相关科室、翠江、城郊所等10余工作人员上街咨询、宣传《人民调解宣传资料》、《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五五普法读本》等,共咨询4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各乡镇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圩天上街咨询、宣传,全县共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对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和对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化解突发事件。
3、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三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的协作配合,会同综治等部门抓好片会、季度汇报会等工作的落实,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矛盾纠纷增多的态势,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排查、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企业纠纷